在生活中需要簽訂合同的場合有很多,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檢查合同的內容,避免發生合同詐騙的情況。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合同詐騙認定金額是多少?以及合同詐騙需要哪些證據?下面由萬垚法律顧問為您介紹一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所以,合同詐騙罪數額標準的認定是: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另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七條 合同詐騙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綜上所述合同詐騙認定金額是多少?合同詐騙罪數額認定是:以行為人實際騙取財物的數額(既遂)或希望非法占有的財物數額(未遂)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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